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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平谷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申请登记)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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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平谷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申请登记)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平谷区公租房最新项目信息,包括房源信息、配租对象、登记时间等,详见正文。

  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小屯新路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91套,小套型(厅室合一)8套,建筑面积约43.19平方米;中套型(一室一厅)46套,建筑面积约54-54.05平方米;大套型(两室一厅)37套,建筑面积约61.34-64.0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8套,中套型(两室一厅)13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或厅室合一)5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天成开元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套,小套型(厅室合一)1套(无电梯),建筑面积约40.7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燕谷嘉苑项目:该项目位于谷丰东路2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套,中套型(两室一厅)2套,建筑面积约53.34-54.91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1套,建筑面积约35.27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9.5元/建筑平方米·月。

  可配租房源套数113套,具体房源明细详见附件,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可选房源,项目具体房源数量及户型图以选房现场为准。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025年6月10日(含)以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二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城镇社救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平谷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排序,意向登记结束后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0点在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去登记”—“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选房时主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选房或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若到选房家庭选房时,已无匹配资格的房源,将不计一次选房机会。

  (4)因选房场地空间有限,原则上每个选房家庭只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如遇老弱等特殊情况最多可安排一人进行陪护,其余家庭成员请自觉在外等候,选房排队时请严格按照地面“一米线”距离进行排队等候。请大家严格遵守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和维护现场秩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产权单位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入住。

  本次配租对象中位于“正选家庭”名单中的家庭如放弃此次配租,则该配租家庭将参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入放弃次数。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平谷公租房】获北京平谷公租房申请官网(登记入口)、配租公告、租金标准多少钱一个月、配租对象/原则、申请流程、租金补贴、配租原则、选房安排等。

  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已经签约配租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北京公租房房源最新消息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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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限:本券使用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且需在景区最晚入园时间前使用。

  2023年北京市平谷区第二十五届桃花节开幕,文旅消费券于2023年4月12日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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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平谷区公租房最新项目信息,包括房源信息、配租对象、登记时间等,详见正文。

  慧谷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区小屯新路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91套,小套型(厅室合一)8套,建筑面积约43.19平方米;中套型(一室一厅)46套,建筑面积约54-54.05平方米;大套型(两室一厅)37套,建筑面积约61.34-64.04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6元/建筑平方米·月。

  远山嘉园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南街69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8套,中套型(两室一厅)13套,建筑面积约51.6-53.46平方米;小套型(一室一厅或厅室合一)5套,建筑面积约32.15-40.3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月。

  天成开元公租房项目:该项目位于平谷大街38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套,小套型(厅室合一)1套(无电梯),建筑面积约40.78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8.5元/建筑平方米·月。

  燕谷嘉苑项目:该项目位于谷丰东路22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套,中套型(两室一厅)2套,建筑面积约53.34-54.91平方米;小套型(厅室合一)1套,建筑面积约35.27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9.5元/建筑平方米·月。

  可配租房源套数113套,具体房源明细详见附件,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可选房源,项目具体房源数量及户型图以选房现场为准。

  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2025年6月10日(含)以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备案资格,且尚未配租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平谷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二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城镇社救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一个家庭根据备案资格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登记结果不能更改(意向登记结果不作为后期配租排序依据)。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二)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取得备案资格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取得备案资格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家庭,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排列出的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依次进行。

  我委根据配租排序原则,对平谷区具有保障房备案资格的家庭按照配租套型分别进行排序,意向登记结束后于2025年6月17日上午10点在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重点说明:登记时间截止时,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新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在对应的配租计划点击“点击查看”—“去登记”—“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北京市燕谷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选房时主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以及第3条规定的材料代办选房手续。《授权委托书》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摁手印。

  (1)选房家庭须按时到场,在通知选房时间范围内仍未到场,视为迟到,将由排序在后的家庭依次选房。

  (2)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如该家庭到场未选房或未到场进行选房,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选房时,应当告知该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同一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应当在信息系统对该家庭相关情况予以记录。若到选房家庭选房时,已无匹配资格的房源,将不计一次选房机会。

  (4)因选房场地空间有限,原则上每个选房家庭只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如遇老弱等特殊情况最多可安排一人进行陪护,其余家庭成员请自觉在外等候,选房排队时请严格按照地面“一米线”距离进行排队等候。请大家严格遵守选房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自觉遵守和维护现场秩序。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产权单位依序对复核通过家庭组织入住。

  本次配租对象中位于“正选家庭”名单中的家庭如放弃此次配租,则该配租家庭将参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计入放弃次数。

  公租房意向登记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须申请人自行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等文件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4月对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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