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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 _ 股票频道 _ 东方财富网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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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 _ 股票频道 _ 东方财富网

  随着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正式推出,股权投资机构将开辟一条新的募资路径。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确,具备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以及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

  近日,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比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抛出定增预案。记...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纳入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范围。在政策大力支持下,券商迅速展开行动,5月8日、9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5月9日表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将携手市场成员,并联合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质效,持续助力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

  2024年,虽然股权融资市场尚未完全回暖,但债券融资市场规模仍稳步增加,券商债券承销业务因此受益,同比增长4.62%,为投行业绩带来暖意。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数据发现,2024年...

  世华科技计划定增6亿元扩产光学显示薄膜材料 高性能光学材料业务发展引监管关注

  5月8日晚,世华科技(SH688093,股价27.67元,市值72.67亿元)发布公告,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作出详细回复,披露了拟定向增发募资6亿元投向光学显示薄膜材料扩产项目的更多细节。作为国内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企业,世...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发行主体上新增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政策风起,各大发行主体积极...

  5月8日,老铺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铺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7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计划以每股630港元配售431万股股票,配售股份分别占本公告日已发行H股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19%...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多项重要举措。随后,...

  科技创新债券最新进展 多家券商火速出击 167亿元科技创新债券“箭在弦上”

  近日,科技创新债券成为市场热议线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提到,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优化发行注册流程,完善增信支持,为科创企业提供全方位、“接力式”的金融服务。同在5月7...

  科技创新债券最新进展 债券市场“科技板”扬帆起航 已有36家企业宣布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5月7日发布《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后,市场反响热烈,多家机构积极参与注册发行。《证券日报》记者从交易商协会获悉,截至5月8日,已有36家企业...

  今日两则公告引发市场关注。老铺黄金和卫龙美味相继公布了配售计划。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公司可谓年内市场的热门个股。截至昨日收盘,老铺黄金和卫龙美味(09985.HK)在年内累计涨幅分别为184%、121.94%。

  猪企债券发行人逆袭 温氏股份年度营收首次突破千亿 牧原股份净利润同比大增5倍

  曾处于舆论漩涡的养猪企业,过去一年实现了“逆袭”,营收和净利润大幅增长。根据近期已披露的去年年报和今年一季报,财联社整理了农林牧渔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整体来看,有...

  界面新闻记者邹文榕孙艺真陈靖债券“科技板”呼之欲出!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下称《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02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的通知,通知对增发的条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2006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的通知》等文件,主要对非公开发行做出了新规定。

  公开增发股票是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种方式。公开增发就是面对社会大众再发新股。与之相对应的是定向增发。定向增发就是只面向特定对象再发新股与公开发行相比,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都是新股的增量发行,对其他股东的权益有摊薄效应。

  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2015年,定向增发的股票每年的平均收益都是正值,更令人惊叹的是,其年均收益高达50%,其收益率之高让人惊叹。

  如果将定增的收益来源进行一个划分,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折价收益和锁定期内二级市场的涨幅。如果按照系统性收益和超额收益的思路再把后者一拆为二,就得到了三段收益分法:收益=折价+Beta+Alpha。理论上来说,折价是对投资者流动性丧失的补偿,系统收益取决于市场整体表现,而Alpha则来源于募集资金支持下公司业绩超常规的外生增长。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

  不可以。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实施流程于T-2日开始,一般为10个工作日左右,股东可操作配股的配股缴款起止日为上市公司公告的T+1至T+5日5个交易日左右,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

  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时,它应首先在老股东中进行,以保证老股东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当老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的配股时,它可以将配股权转让给他人。对于老股东来说,上市公司的配股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种追加投资的选择机会。

  老股东是否选择配股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可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配股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的高低来进行判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除了配股外,股民还可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资债权及居民储蓄来实现追加投资,其关键就视投资收益情况来确定。

  深市股票配股认购方法与委托买入股票相同,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

  受上交所交易市场竞价申报现行规定的限制,沪配股认购方法买卖方向上的限制定为卖出,配股最终以卖出指令完成。因此配股认购可以委托零股。

  投资者在确认所认购配股是否成交时,深市配股当日委托认购不等于已认购权证,股民通过电话、小键盘查到的成交只能说明交易所收到了这笔认购委托,委托是否有效,还要在第二天查询资金和权证是否都扣除方能确定。

  可转换债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可转换债券有若干要素,这些要素基本上决定了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条件、转换价格、市场价格等总体特征。

  由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成股票,它可弥补利率低的不足。如果股票的市价在转券的可转换期内超过其转换价格,债券的持有者可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而获得较大的收益。影响可转换债券收益的除了转券的利率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可转换债券的换股条件,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换股价格,即转换成一股股票所需的可转换债券的面值。

  由于其可转换性,当它所对标的股票价格上涨时,债券价格也会上涨,并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此外,债券价格和股价之间还存在套利可能性。所以在牛市对标股价上扬时,债券的收益会更稳健。

  可转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投资品种,投资者应在明晰运作机理、了解相应条款、熟悉交易规则后再介入。

  可转债购买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讲还比较陌生,投资者可通过几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可转债投资。第一,可以像申购新股一样,直接申购可转债。可转债的发行面值都为100元,申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1000元。第二,除了直接申购外,投资者通过提前购买正股获得优先配售权。第三,在二级市场上,投资者只要拥有了股票账户,也就可以买卖可转债。具体操作与买卖股票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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